但是表达的没有上者好
连姆尼森饰演这个角色很成功,为什么呢?因为现在你看到他的样子就感觉他就要老年痴呆了,简直本色出演
中国有句古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做恶多端的人,总是要得到报应的!
老大爷都70+老年痴呆了,还在干杀手而不能退休,看来电影里的杀手都没有好下场,不过富豪女和她儿子被替天行道这种题材还是百看不厌,也诅咒无能的警察和法律吧
影片大部分时间都是扎克埃夫隆的独脚戏,看得有些困。
法律在金钱面前举步难行,不得不有人站出来扫除障碍,黑亦白时,白亦黑!
A colossal waste of time
对记忆这个主题诠释的并不是很深刻……反而更多全是尼森大叔70岁高龄那迟缓孱弱的身手和老套缓慢又无聊的叙事节奏
好在结局没像《守法公民》那样恶心,手刃反派大快人心。你腐蚀法律,我也能钻法律的空子。
他完全可以不用在那看着金子,他在那反而目标更大,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一个大荒漠一天也过不了一辆车,金子被发现的几率有多小?而且离马路很远。我打赌就是十年也不一定有人发现,而且旁边🈶棵树,这个目标他更好记住。这个他俩可以完全去弄挖掘机回来再弄,傻了吧唧再那守着?
沉湎于希望的人和守株待兔的樵夫没有什么两样。
主角的记忆好了,观众的失去了记忆。
连姆尼尔森的动作还是那么的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看的还挺带劲的,尼尔森也老了,越来越多这种英雄白头的无奈感的戏越来越多,有点唏嘘
迅速杀掉一人埋了,在金子那做个标记,带着工具回来
全篇只有3个人,但大部分时间是独角戏,不明白到底为什么要留一个人来看金子,这又不会长脚跑了,做好标记一起去找挖掘机不就得了,在贪婪的欲望面前,感觉这脑子都不好使了,光想着发大财,没有荒漠生存经验还要硬留下来,结局也是猜到了,中规中矩可以一看
有一种感觉,英雄迟暮,深感惋惜,但内心的正义没有老
末世废土环境下围绕一块金矿的小成本电影,一人守护一人找车运输。结尾早就想到了,换做我早拿着那块金石走了……
还算合格的商业动作片。片名虽说是有关“记忆”(影片设定为男主杀手得了阿茲海默症),但影片其实更有趣的一个设定是:如果杀手有了自己的价值判断,虽然接到了“订单”,但只杀他认为该杀的人,故事会向什么方向发展?本片就是讲了这样一个遵守常人价值观但违反“职业价值观”的杀手的故事(豆瓣简介有误导嫌疑)。
自然老去的Liam,Monica和Guy。奶奶的,这么好的电影5.8分?!法律不能解决的,就…,正义No.1!
看着自己喜爱的人老去是一种失落,如看着自己老去的一种感慨;众星云集,导演俱佳,完成度达标,爱liam和球花以及盖的粉可以温故。只是这版翻译的鸡飞狗跳,驴唇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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