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聊天的戏总感觉没看过瘾啊;“这是不是太随便了?你是不是需要一些引人入胜的元素呢?”;太喜欢这个结尾了
字幕结束后那一场戏,顿然阴冷,想起早期的他。
4.0。聰明如洪常秀,自然不會讓電影趣味停留在點綴其間的現實對位和作為前者創作慣性產物的自反嘲弄。近乎全程過度曝光的攝影打破了處於表層的現實基調,轉而塑造出一個個記憶、現實與想像交織的空間。置於片尾(也是結構核心)的真實vlog因而不過是傳達作者意圖的媒介,而非單純的「粉絲物料」。
洪拍其他的演员的时候都像是在拍自己或者是分身,唯独拍金敏喜是她自己。镜头把金敏喜放置在画面的一侧,不强调视觉中心,或者就让她离开镜头。看似不经意,实则是给予了极大的演员自由。电影结尾,演员独自走出电影院,导演在画面里已经消失了,留下了演员自己去做决则,是去是留。最终,演员坐上电梯,从画面内“逃走”,转为空景。这场戏的调度,和洪前作《逃走的女人》的片名,形成了有趣的互文。
是啊,我爱的女人,你们有什么资格评价,在我的心里,她永远是无可比拟的缪斯,
戏中戏里,他们是夫妻的关系。
对金敏喜夹带私货的彩虹屁让人不断分神,这样的故事似乎让纯业余电影来讲述更有「元电影」的味道,而洪常秀充满程式化且自我炫耀式的腔调则越来越令人生厌。
爱情啊,真伟大,
一句诗意的话,成为手语;在高楼看风景,走向所看的风景;今天是什么日子,接连遇到过去的人;天气很暖和,像是春天;她的人生,不是“牺牲”;和喜欢的人拍电影;酒逢知己饮。
洪常秀是想说:我电影里,关于戏里戏外演职服化道的一切,都必须是我的私人最爱。换句话说,作者电影的导演们,从不接受公私之分的讨论(金敏喜点了个赞)。
真的很喜欢洪尚秀眼里的金喜善,那种爱意和他们俩对于周遭的态度,总是能让你莞尔,这种情感加上电影中意外邂逅的相遇,促成的故事。一种随性的松弛感。
金敏喜出现之后,视线就始终锁定在她身上,无法转移。
柏林电影节看的第一部电影 第一部本来是双刃剑 但是因为赶车的问题了错过了朱丽叶比诺十 不过还好 有金敏喜 本来期待挺高的 毕竟是自己的第一部洪尚秀的电影以及金敏喜 不过因为前天只睡了三个小时 所以电影 有部分是睡过去的 加上英文字幕也没有特别完全看懂 因而评价不能说客观 总体感觉 镜头语言平平无奇 突然而不顺畅的诡异前推给人留下比较印象深刻 电影场景也很普通 应该更多的是走文学路线 但是台词对话锋芒暗藏 人物情感张力也不怎么外露 更多地体现了儒家文化下日常生活以及人心距离 但我并不觉得有展现得多好 具体对于洪尚秀的感觉 还有待观看他的更多作品来定 主要是金敏喜在这部作品里面也没有多惊艳 令人有点失望
慢热,四十分钟才入戏。结尾的彩色太私人了。
“天色尚早,但很快就会暗下来,趁着白日漫漫,我们一起去散步吧。”和drive my car相似的结构但是不一样的生活,我喜欢看起来开心的电影。
洪的后现代性不就是巧遇嘛,写偶然性真的比写必然性要容易,要写也得写暗含着必然性的偶然性不是吗?
我怎么觉得洪尚秀最近几部片子从狠狠挤兑男的也开始挤兑女的了呢?
要是哪天我结婚了,我也要拍个这样的东西在婚礼上放!
这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觉得洪尚秀的电影太好看了,同时也是第一次感受到所有人口中所说的金敏喜好美,一切都如此自然,流畅,真实,美好,让我想到戈达尔那跳舞的三十秒,也想到自己电影所有的彩蛋,正在想的时候这个片子也出了彩蛋,确实是这样的用意呢,很酸地说,洪尚秀拍完这部电影就可以彻底息影了,但洪尚秀大概会拍出更棒更美好的电影吧,伟大并不是那个最好最合适的词语。
小说的英文又叫 fiction 小说家的电影中的婚礼大概也是洪常秀与金敏喜的 fictive mariage 穿过镜头交换真心/誓言这一幕堪称电影诞生之初的呢喃(卢米埃尔兄弟)在百年后的回响 虚构中的虚构藏着人所以被感动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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